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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11/17

每個人都是一本動聽的書


鼓勵別人寫傳記的導師說,每個人都是一本動聽的書;不動聽,是因為沒把故事說好、把書寫好。所以,如何寫,寫的技巧很重要。

有人說,我的人生太平凡、太普通了,沒什麽好寫的,寫出來也不致有人感興趣看。這樣說的人,他就是個不平凡的「奇」人,因為現實世界中,真正平凡的普通人,少之又少,奇人也一樣少之又少。大多數人的人生,都在平凡與不平凡之間的灰色地帶閑盪,對導師來說,天下間沒有平凡人,任何人一生中總有些可歌可泣的事情,可傾可訴。

假如你的一生充滿傳奇的戲劇性,那你等於中了寫傳記的彩券,只要把你經歴的事情悉數記述下來,便能吸引讀者,使他們動容。你要做的工作,就是把黑字搬上白紙。寫好後,做點編輯工作,在誠實存真的原則下,把動聽的東西都保留下來,不好看的東西都删除掉,整個過程,就是對準焦點。

傳記作家R. Howard 寫的是謀殺她父親的人,不過,她沒有像<<王子復仇記>>的哈姆雷特,一心想報復,她是親父死了後,不得不與吸毒的養父妥協。
另一位傳記作家L. Fraser 給丈夫拋棄後,決定去次意大利旅行,散心恢復元氣,結果在一個島上邂逅了一位法國教授,這段感情治好了她的離婚創傷,感情一直維繫到現在。
P. Collins 的兒子患上自閉症,替兒子立傳,不得不做資料搜集,這使他進一步了解這種奇特的病症,有人說,自閉症的成因是打防疫針,真的嗎?
J. Erlbaum 15 歲離家出走,進出流浪者之家,如家常便飯,現在她有了自己的家,仍是那裡的常客,如今是為了幫助別的流浪者。

寫傳記的路子真是四通八達,多得很,有的年輕人,也想寫傳記與人分享經驗,但他只活了人生的三分一,閱歷有限,經驗膚淺。真正的戲肉尚在下半生,他能寫的東西不太多。沒關係,只要有雄心、壯志與豪情,你可以向自己的人生主動出擊。

導師建議你,在燈塔裡住個一年半載,不洗澡不刮鬍,出來後,便是湯漢克斯式半個魯濱遜;或像墨西哥人,每天只吃豆類製品,節食三個月,看看身體有什麽變化,有人選擇吃漢堡包,拿自己的身體實驗,拍了部紀錄片。把上述這些實驗的細節都如實寫出來,也一樣能引人入勝。要不然,就去次南極旅行,保管有新鮮事物可記叙,像俄羅斯的破冰船被冰山所困,甚或遇上製造科學怪人的法蘭根海瑪醫生,因此改變你的一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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