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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09/21

見人之未見


讀博爾赫斯的作品,無論是他的小說還是他的評文,從他洞悉世情的視角去看我們這個世界,總有難喻的貼切。除了日昨介紹的<<馬可福音>>,他的另一名篇<<第三者>>,也很有意思。

粗魯不文的兩兄弟,生得高頭大馬,一首紅髮,據說有丹麥或愛爾蘭人血統。兩兄弟落落寡合,甚少與人交往。自從老大帶了個皮膚黝黑眼睛細長的女人回家,附近的街坊就料到遲早鬧出醜聞。果然,老大同意下,一女共事兩男,這個女人卻表露對老二較有好感。

兄弟二人也不多解釋,便把女人賣去妓院,可是,兩人對她都餘情未了,常藉故瞞住對方去光顧,終於在妓院不期相遇,於是又把女人再領回家。

最後是有天老大把老二帶到郊外,告訴他,已殺了那個女人,把她的衣物都帶了出來埋掉,免得給他們再添麻煩。

博爾赫斯結尾的一句按語,手足之情現在又多了件東西「捆綁」(筆者按,同謀共犯),可憐的女人。

最近,香港有個大富婆逝世後,出現了兩張遺囑而引起爭產風波,官司還未審結。這又使我想起博爾赫斯的另一短篇小說<<難以置信的冒名者>>。

主角之一是英國一個屠夫的兒子,人有點儍頭儍腦,家人樂得他隻身出洋遠赴他鄉謀生。他在澳洲過馬路時,扶了一個頭腦比他靈活的黑人一把,使對方免遭車禍,從此交上朋友,一黑一白互相取長補短,同撈同煲結伴揾食。

他們在報上讀到一則老婦尋子的廣告,老太婆得悉多年未見的兒子在大西洋遇難身亡後,不信兒子命薄,堅信他仍在生。黑人看準此事有利可圖,主動寫了封信給老富婆,聲稱屠夫兒子便是她失蹤14年的兒子,並附上張照片。

在旁人眼內,屠夫兒子頂着個大肚皮,雀斑皮膚,栗色鬊髮,兩隻迷糊的細眼睛。而老太婆的兒子,身子頎長,氣宇軒昂,烏油的頭髮,兩眼看人炯炯有神,根夲沒有絲毫相像的地方;也許老太婆念子情切,哭過了頭,以致老眼昏花,望著眼前的癡肥漢,竟深信不疑,把自已兒子從前寄給她的信,一封不漏交給對方保管,黑人因此知道了他們母子的不少秘密。

兩人的陰謀本來快要得逞,老太婆卻在重要關頭,突然一命嗚呼。親朋見老太婆一死,便合力把兩人告上法庭,指斥他們是騙子,黑人恃住掌握了不少老太婆母子的秘密,想與對方對薄公庭,說服一個律師代打官司後,從律師樓出來橫過馬路時,給一輛冒失的馬車撞倒,這一次他沒有好運,馬蹄踩碎了他的腦殼。黑人一死,儍頭儍腦的屠夫兒子獨力難申,也就接着被捕下獄。

偉大的作家常能見人之未見,當然也不在乎筆者因應現實的少許改編。(3之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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